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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华大学优秀校友材料的通知

2017-05-13作者: (点击: )

各学院、各校友分会:

为落实南华校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加快校史馆、博物馆和荣誉陈列馆的建设和教育部今年下半年对我校一本本科教学评估,需要编辑一两本《南华大学优秀校友事迹材料》,充分展示优秀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和先进事迹,现向各学院、各校友分会征集优秀校友材料。为保证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学校各个时期(包括原衡阳矿冶学院、衡阳工学院、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学习、工作过并在各类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的历届优秀校友。主要指:

(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及业务骨干或在本职工作领域中获得殊荣者;

(二)英雄、烈士、模范以及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省级以上先进人物;

(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者;

(四)获地市级(厅、局)以上先进个人奖励者;

(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或管理职务者;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发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并取得显著成就者;

(七)曾被市(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作过专题介绍报道者;

(八)自主创业的成功人士,或在经商办企业中取得明显成就者;

(九)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十)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征集内容

(一)事迹材料从成长经历、成功经验、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形式可以为报告文学、人物通讯、个人专访、事迹简介等,字数不限;

(二)材料力求全面详细、思路清晰。事迹要典型、真实、感人,语言简练,涉及到数据的要准确、具体;

(三)校友本人生活照和工作照各一张(电子版);

(四)校友本人参加省内外、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的文字材料(聘书、证书、奖状、代表证、通知等)复印件、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三、提交方式

(一)优秀校友本人照片、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nhpp001@126.com,1012775039@qq.com

(二)复印件、实物、照片、先进事迹文字材料及声像资料请寄至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校友办,邮政编码421001;或送至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1501、1507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刘配欢或何日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4-8281997(刘)、0734-8281300(何)

南华大学校友联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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